宜宾高新区高捷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一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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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高捷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一阶段(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12-511534-04-01-726891】FGQB-015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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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宜宾高新区高捷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一阶段施工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实施范围约1589亩,涉及户数516户,共计1083人。四至范围为东至鸳溪路,南接宜屏大道,西至产业路,北临岷江。具体建设内容:新建公共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8100㎡,共计5处;新建公共停车位1200个及配置300个充电桩;新改建城中村配套道路约13.347km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1228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66160.60万元。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高捷片区配套道路的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生态工程、综合管线等,以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安工程费约850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配合各种专项及综合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办理书面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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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牵头单位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为保障服务质量,投标人可联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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