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兴城黄水镇45亩项目、空港兴城黄水镇34亩项目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空港兴城黄水镇45亩项目、空港兴城黄水镇34亩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1-510122-04-01-931886】第FGQB-0015号、川投资备【2501-510122-04-01-904402】FGQB-0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棠浮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棠浮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1-510122-04-01-931886】第FGQB-0015号、川投资备【2501-510122-04-01-904402】FGQB-00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板桥社区1组。
2.2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0783.23平方米,其中45亩:1.住宅(混合商业)部分: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4594.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832.6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761.87 万平方米,占地面积30471.4 平方米。2.配套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长约140 米,宽20 米。以上均包含水电气相关工程。34亩:1.住宅(混合商业)部分: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18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126.4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062.23 万平方米,占地面积23003.01 平方米。2.配套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长约140 米,宽16 米。以上均包含水电气相关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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