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布展及配套精装修(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布展及配套精装修(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 / 标段已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11-510108-04-01-536830】第FGQB-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0108-04-01-536830】第FGQB-02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水务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 5 万吨/天的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主要处理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三排水分区污水。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室内外展陈(含装饰装修及水暖电)施工及配套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本标段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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