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一批次)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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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珙县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一批次)(项目名称)已由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珙发改发〔2023〕432号、珙发改发〔2025〕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珙县上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珙县上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珙发改发〔2023〕432号、珙发改发〔2025〕9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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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址:珙县。 2.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1处、扩建规模化供水工程3处,管网延伸工程6处,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等;千人、百人、分散供水工程打捆实施3处,因地制宜配备消毒净化设备、配套建设输配水管网等,全县覆盖农村供水人口37.83万人。该项目分6批次开展投资建设,第一批次建设内容为:甘泉、珙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2.1.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第一批次项目总投资6510.3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 2.1.4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宜宾市珙县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一批次)。 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建设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全面负责,以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 2.2.3合同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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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责任;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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