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发【2025】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5】9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镇、汉阳镇、普安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步游道(森林步道)21公里,生态停车场4500平方米;改建通景路9.75公里,游客服务点1366平方米;建设生态厕所600平方米;配套风雨亭10个、生态桌凳 30套、导视系统1套、数字化宣教系统1套、充电桩 45套;整治沿线周边环境20300平方米。
2.3服务期限: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6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6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解决。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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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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