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南高速收费站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南高速收费站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9-511102-04-01-157354】FGQB-03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9-511102-04-01-157354】FGQB-03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功能为高速路收费站,改造原有收费站雨篷,新建出入口屋檐,其中改造建筑面积1844.2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628.47平方米,新建LED屏幕檐,新建建筑面积417.84平方米,新建LED屏幕新建建筑面积417.84平方米,新建LED屏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含材料、设备采购),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投资额: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 3.4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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