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忠祠 56 号院改造(星光小筑)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昭忠祠 56 号院改造(星光小筑)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508-510104-04-01-218353】FGQB-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8-510104-04-01-218353】FGQB-02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昭忠祠街56号;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内容包括:门卫室,1#楼地上5层,2#楼地上5层,无地下室,改造面积约3800㎡。
2.3 计划工期:181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须合格)、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程内容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拆除工程、加固工程、精装修、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电梯、抗震支架、总平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最新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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