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ZC2025-007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敦化市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5]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敦化市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国家财政资金补助、居民出资以及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敦化市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总承包(EPC)二标段;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内容分为房屋综合整治和适老化设施改造。(1)房屋综合整治包括屋面防水修缮、外墙涂刷、楼梯间饰面、楼梯间电气系统改造、屋面防雷、雨棚修复、更换单元门、完善燃气管道等。主要改造内容如下:建筑外立面修补涂刷229080平方米、屋面防水修复65892平方米、新增楼梯间照明灯具2555套、新增燃气管线13973米等。(2)适老化设施改造包括单元入口修复等。主要改造内容如下:单元入口修复1755平方米。改造规模:对敦化市内28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和老化设施改造,共涉及老旧楼76栋,住宅总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住宅总占地面积8.4万平方米,居民总户数5240户。
2.3 招标范围:
二标段:外墙装饰工程、楼梯间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及其他工程。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安装等,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保管,各建(构)筑物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等。
2.4 建设地点:敦化市
2.5 计划工期:
2025年12月5日—2026年12月31日,共计392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管理机构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②.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
3.4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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