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S20251028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关区闲置地块停车场建设及周边设施提升工程(第一期)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南府德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南关区闲置地块停车场建设及周边设施提升工程(第一期)。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2.3招标范围:南关区内闲置地块停车场建设,及周边设施提升改善。
2.4合同估算价:1949.1551万元。
2.5计划工期:2025年12月10日-2026年05月2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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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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