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5022122070203101495)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松原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70%、企业自筹3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YS20251030FJSZ01001001(JLTCZB-2025-106)
2.2建设规模:松原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两台500吨/日的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建设内容主要是将其中一台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改建为500吨/日的炉排炉。
招标范围:松原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设备采购,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设备、辅助专业设备、电气专业设备等。
2.3最高投标限价:7000万元。
2.4交货期: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 交货地点: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应的机械、电气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符合本工程工艺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2个300吨级锅炉的垃圾发电厂EPC总包业绩或设备供货(P)总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2个不小于500吨/天的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或与其配套的余热锅炉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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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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