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芦山川藏协作试验区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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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雅安芦山川藏协作试验区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雅安芦山川藏协作试验区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芦发改固〔2025】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汉丰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芦山县汉丰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5】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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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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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芦山县思延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42600平方米,其中建设物流仓储中心约9700平方米,气调保鲜冷库约17200平方米,加工厂房约5700平方米,电子商务交易展示中心约9500平方米,地上污水处理站约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约330个。配套建设智慧物流交易体系和智慧物流运输体系,配套建设供排水、强弱电、消防、安防、暖通等相关设施设备安装工程。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包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6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29505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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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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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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