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长征文化园舞台工艺工程(专业暂估价)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长征文化园舞台工艺工程(专业暂估价)施工 / 标段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2-510129-04-01-761657】第FGQB-0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西岭邑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2-510129-04-01-761657】第FGQB-04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五星村;
2.2建设规模:大邑县长征文化园舞台工艺工程施工包含投影显示系统、LED显示系统、扩声系统、灯光系统、内通系统、监控系统等;
2.3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含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供应、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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