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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技师学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图设计标段

广安技师学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技师学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技师学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项目〔2025〕3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项目〔2025〕30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技师学院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新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5000平方米。其中:新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中心建筑面积11400 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3项目投资估算:广安技师学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估算总投资额18000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需要的内容;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完成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工作。(若设计条件发生变化,则工作完成时间顺延,具体时间以实际协商的顺延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广安技师学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抗震设防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配合完成抗震设防审查、施工图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和设计优化,解决现场技术问题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并在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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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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