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正丰中心项目(现代文旅创智基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正丰中心项目(现代文旅创智基地)监理 / 标段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5-510181-04-01-810067】第FGQB-00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市正丰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市正丰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0181-04-01-810067】第FGQB-004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云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都江堰玉堂街道玉府路东侧。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4亩,拟建设都江堰市正丰中心,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此为经营性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建成后将对外经营使用。
2.3 计划工期: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等本项目涉及相关专业工程的从项目前期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以及缺陷责任期至质量保修期满为止的所有现场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现场施工和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另外对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委托人安排的其他范畴内的项目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监理项目的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按相关规范归档、配合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为止。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无业绩要求(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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