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苍溪县亭子镇水利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苍溪县亭子镇水利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 苍溪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苍水审〔2025〕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苍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苍溪县水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苍水审〔2025〕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广元市苍溪县。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产业提升方面:包括土地平整53.05亩,灌溉渠1220m,排水渠450m,路边渠3130m,提灌分支管道3000m,整治山坪塘1口,梨园产业提升140亩;二、人居环境方面:亭子场至海螺招呼站窄路加宽3220m,水池坝至双峰水库窄路加宽375m,蒲家涵洞塌陷道路维修5m,六角子田道路维修30m,海螺沟下游清淤900m³,改造漫水桥1座,水池坝杜家角排洪渠整治232m,杜家角排洪渠沿线彩色混凝土步道420m;具体内容详设计文件。
2.1.3 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施工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并承担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质量修复工作。
2.2.3 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招标人 £允许 R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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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