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溪实验中学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蓬溪实验中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蓬溪实验中学(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来自四川省蓬溪实验中学(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蓬溪实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发改审(2024)66号、蓬发改审【2024]573号、蓬发改审(2025)5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蓬溪实验中学内。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531平方米,其中新建科创楼5610平方米、综合楼435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571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及购置相关设备。
2.3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装饰装修等深化设计成果提交,设计成果应符合计量计价要求。后续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设计变更配合、现场技术支持、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2.4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设计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等该项目各阶段所需的全部专项设计,按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应达到计量计价要求。以上所有设计工作均需严格按照招标人书面指令、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实施,设计人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设计范围,所有设计成果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提交最终版本。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6项目总投资:6400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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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