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运·工业史展馆及室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JCZX2025-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运·工业史展馆及室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已由吉林省总工会以吉会资字[202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工运·工业史展馆及室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2.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拟将工人文化宫外立面按照历史原貌进行修缮(包含原职工大学办公楼、原机关办公楼外立面);将原机关办公楼(1-3层规划展馆、4-5层规划办公)和文化宫后院西侧无籍房建设为长春工运·工业史展馆;将原机关办公楼门前室外空间及工人文化宫后院西侧庭院区域,建设室外展览街区;对工人文化宫后院进行全面提升整治(包括建筑外墙保温、外立面粉刷、下水管线、路面平整等)。
2.3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由中标人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
2.4标段划分:1个。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302号长春市工人文化宫周边。
2.6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2.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2023〕20号文件。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附全部人员近半年(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