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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吉林大学医学科研教学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吉林大学医学科研教学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医学科研教学楼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4]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大学,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医学科研教学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2.2 项目编号:CCS20251015FJSZ04001。

2.3 设备名称:电梯,数量:16部(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细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2.5 招标范围:该项目为新建16部电梯,包括客梯、货梯、消防电梯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 交货期: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14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

2.7 质量标准: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新《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5,130,679.00元(伍佰壹拾叁万零陆佰柒拾玖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对于新旧许可证书根据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由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或两个或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投标申请人或电梯制造商委派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投标申请人或电梯制造商单位近(2024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不考虑退休人员)人员证书单位名称须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所在单位保持一致。

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或电梯制造商拟派出的电梯安装操作人员至少4人,均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提供在投标申请人或电梯制造商单位近(2024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不考虑退休人员)人员证书单位名称须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所在单位保持一致。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或电梯制造商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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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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