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以吉市农发〔2025〕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有机肥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施工
2.2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 |
JLS20250901NTGC01001001 |
永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施工一标段 |
有机肥供货及抛洒 |
黄榆乡 |
373 |
2 |
JLS20250901NTGC01001002 |
永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施工二标段 |
有机肥供货及抛洒 |
金家乡 |
248 |
2.3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41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执行《有机肥料》(NY/T525-2021)相关标准及其他合格标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责任能力的生产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和有机肥检验报告,所提供肥料需配有正规发票和生产合格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被列入省、市、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此次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永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施工一至五标段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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