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图县2025年集中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RX2025-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安图县2025年集中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由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字(2025)36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本工程供热范围内的供热面积为319.04万平方米。主要对锅炉房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新建锅炉房1座,更新设备共计375套,其中包括新增1台116MW锅炉代替现有1#、2#锅炉;更新鼓风机、引风机、除尘设备、脱硫脱硝设备,新建高低压配电系统及中控系统。拆除干煤棚1座、储藏室一间、迁移地中衡一座。对现状烟囱进行修复及防腐改造。对原有消防泵房的设备进行改造,将原有锅炉房的平皮带输煤设备和供热主管道进行改造。配套建设锅炉房建构筑物土建、动力设备、工艺管道、电气自控、厂区综合管线等建设内容。
2.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安图县明月镇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5设计周期、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10月30日至2027年7月20日
2.6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7总承包费用:9633.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担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双盲”评审适用范围》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16号,本项目为“双盲”评审。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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