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茹河支流小河石头崾岘水库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已由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彭阳县茹河支流小河石头崾岘水库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彭审批发〔2025〕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GX【2025】GC-049
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分别位于彭阳县白阳镇和古城镇境内
建设规模:1、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28.93hm²、生态沟渠3.46hm²、生态格宾护坡10.23km、自然堆石护坡4.35km、浆砌石护坡(石头崾岘水库下游)200m、过水路面3座。2、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恢复水域水生植被10.85hm²、1#水生态修复区3.46hm²、2#水生态修复区2.72hm²、河道基底修复15.94hm²、生境构造13.56hm²、自然石散水坝3120m³。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2日20 时00分起至2025年 09 月29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10 月17 日 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彭阳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花园44号楼
联系人:赵满朝 联系人:魏华
电 话:0954-7015005 电 话:18295190851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4-701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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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