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一站一馆三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工业园区“一站一馆三中心”项目,经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代码:2025640909-04-01-566997)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原建筑一、二层室内及室外进行改造提升,创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一站一馆三中心”。本次规划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布展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建筑外立面改造:其中建筑外立面幕墙改造面积1300㎡,改造主要系统包括玻璃幕墙系统、铝板幕墙系统,室外台阶。
(2)室内装修布展改造:室内改造面积3032㎡。重新调整现有室内功能布局,进行装修改造及设备更新,装修改造内容包含地面、墙面、顶棚、设施设备及配套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工程改造。规划改造后主要功能模块有党群服务中心、特色产品展销馆、红色暖心驿站、人才服务中心、职工大食堂、创业孵化中心、网络运营直播基地等内容。
2.2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北街3号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公共信息信用报告)。
3.4 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该平台关联的各项目所在地省级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不良行为记录共计三条以上的(含三条,不重复计列),限制投标。(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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