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抗洪复产井场恢复及进井道路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 2024110224FS088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辽河矿权区,属湿陷性黄土地貌,受雨水冲刷土壤结构迅速变形等地质因素影响,雨季汛期期间,多处井场及进井道路出现坍塌、地陷等自然现象,需进行井场恢复及进井道路维修,消除现场安全隐患,资金已落实(油辽庆发[2024]53号),计划金额1701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对正161-H703等20个井场及进井道路、宁古28等12个井场及进井道路、乐208-1等45个井场及进井道路、宜10-13-48等19个井场进井道路、宜116-1等15个井场及进井道路恢复维修。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根据所属区域不同,划分为甘肃省庆阳市区域三个标段,陕西省延安市区域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三个标段。
一标段:乐208-1等45个井场恢复及进井道路维修,预计维修资金607万元。
二标段:宜116-1等15个井场进井道路维修,预计维修资金414万元。
三标段:宜10-13-48等19个井场进井道路维修,预计维修资金320万元;
四标段:宁古28等12个井场恢复及进井道路维修,预计维修养护资金210万元;
五标段:正161-H703等20个井场恢复及进井道路维修,预计维修资金150万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实施地点:甘肃省庆阳市、陕西省延安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5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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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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