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监理广元市利州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利州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广元市利州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25]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以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利发改发[2025]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大石镇、荣山镇、三堆镇、龙潭乡、白朝乡、金洞乡、河西街道
2.2 项目规模:对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大石等乡镇(街道)的17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共计18885m³/d)及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更换一体化处理、提升泵、进出水流量监测、风机、在线监测、生物除臭等设施设备共计314套,预计年节能量162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203 吨。
2.3 监理服务期限:3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6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333.7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以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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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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