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 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2016】4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VHF及AIS系统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工程是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的海事监管设施建设工程,主要指导VHF设备、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正常开发、安装、调试并与其他相关设备和传输媒介的技术适配,以达到其功能的正常发挥。其建设目的是维护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的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促进航运发展。
本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控制室:本次建设1个,位于重庆市乌江航道管理处武隆所机房;
(2)VHF通信基站:本次建设5个,分别是土坎、武隆、江口、高谷、彭水通信基站;
(3)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含相应监管系统软件开发)
(4)通信网络:本次建设5条20M数字电路。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8896984.28元(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报价包含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建设征地、绿化、市电引入、培训、第三方功能测试、代码审计、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用电、数字电路、项目验收、质保、质保期间的频率使用费、保险及税金等相关费用。)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VHF及AIS系统工程的1个控制室、5个VHF通信基站、1个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工程所在河段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450日历天(质保期:1年,自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算,国家强制性规定质保期超过1年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主要投标货物制造商(包括VHF信道机、VHF中转台、AIS无线收发机)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主要投标货物制造商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主要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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