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宝丰县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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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23 | |||||||||||||||
2、项目名称: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丰县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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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需求:完成宝丰县域内360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基本信息采集、绘制测绘图纸等)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质量要求:合格。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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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交纳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9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并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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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