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开采设备类2025年度框架协议监造服务
招标编号:ZY24-XJT23-FK045-00
本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 投资/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2.1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办法》质字〔2021〕5号和《塔里木油田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细则》油物资〔2022〕7号文件,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产品监造工作,提高监造管理工作效率,实现产品监造和制造同步,产品制造质量和进度全过程可控,保障产品的本质安全,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签订监造年度合同。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监造地点:为塔里木油田采购的采油(气)井口及井口阀门、井口四通及汇管、场站及管道阀门、自动化控制设备等提供驻厂监造服务。驻厂监造地点为生产制造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2.4服务地点:驻厂监造地点为生产制造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①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②具有设备监理协会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驻厂监造资质证书》及监造资质范围。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采油(气)井口及井口阀门、井口四通及汇管、场站及管道阀门、自动化控制设备等现场监造业绩。
提供资料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包括监造合同或年度采购合同订单或委托单或年度监造合同工作量单的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注册设备监理师至少10人;
①人员清单;②资质证书扫描件。
3.4设备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驻厂监造的设备未出现重大缺陷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
满足上述要求的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承诺书等。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注:上述要求中的“无”表示无特别要求,并不表示无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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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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