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工程建设公司某场地建设工程强夯地基处理设备机具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工程建设公司某场地建设工程强夯地基处理设备机具服务项目已由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成本计划,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场地建设工程强夯地基处理设备机具服务项目
2.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雇用设备机具完成场地建设工程强夯及强夯置换地基处理工作。设备机具服务包括提供含强夯地基处理、强夯置换地基处理(包含置换填料)、配合强夯检测等设备机具服务内容
2.3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0月01日(以业主下发开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备机具服务,具体包括:招标人雇用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完好的地基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设备(含配套操作人员),并在招标人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和管理下,完成标段内强夯设备机具服务内容,配合招标人按标准完成相关工作。(作业设备说明:本项目雇用履带式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设备,完成各标段服务内容。雇用设备最低配备标准以六-5潜在投标人要求的设备规格为准。)
2.6标段划分:
按照雇用设备数量,本次招标划分为7个标段
2.7招标内容
某场地建设工程中雇用履带式强夯机及配套设备服务,各标段预估雇用各强夯能级履带式强夯机台班数量如下:
标段 |
序号 |
强夯能级 |
设备型号 |
预估台班数 |
备注 |
一 |
1 |
2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407 |
|
2 |
3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82 |
|
|
3 |
6000KNm强夯处理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714 |
|
|
4 |
8000KNm强夯处理(置换) |
≥7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631 |
|
|
二 |
1 |
2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88 |
|
2 |
3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23 |
|
|
3 |
4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97 |
|
|
4 |
5000KNm强夯处理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260 |
|
|
5 |
6000KNm强夯处理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793 |
|
|
三 |
1 |
2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289 |
|
2 |
3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74 |
|
|
3 |
6000KNm强夯处理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73 |
|
|
4 |
6000KNm强夯处理(置换)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98 |
|
|
5 |
8000KNm强夯处理(置换) |
≥7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506 |
|
|
四 |
1 |
2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221 |
|
2 |
3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196 |
|
|
3 |
6000KNm强夯处理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259 |
|
|
4 |
6000KNm强夯处理(置换)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136 |
|
|
5 |
8000KNm强夯处理 |
≥7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170 |
|
|
6 |
8000KNm强夯处理(置换) |
≥7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99 |
|
|
五 |
1 |
2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19 |
|
2 |
3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660 |
|
|
3 |
5000KNm强夯处理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80 |
|
|
4 |
6000KNm强夯处理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211 |
|
|
5 |
6000KNm强夯处理(置换)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03 |
|
|
六 |
1 |
2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267 |
|
2 |
3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590 |
|
|
3 |
6000KNm强夯处理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174 |
|
|
4 |
6000KNm强夯处理(置换)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75 |
|
|
5 |
8000KNm强夯处理 |
≥7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154 |
|
|
七 |
1 |
2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206 |
|
2 |
3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257 |
|
|
3 |
4000KNm强夯处理 |
≥3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109 |
|
|
4 |
6000KNm强夯处理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317 |
|
|
5 |
6000KNm强夯处理(置换) |
≥5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185 |
|
|
6 |
8000KNm强夯处理 |
≥70t履带强夯机及夯锤等配套机具 |
84 |
|
2.8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设定基准单价,即基准单价为台班最高限价。投标人在基准单价的基础上报下浮百分比(即x.x%,百分号内取小数点后一位),报价下浮比例不一致的否决。
2.8.1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台班最高限价(元) |
报价下浮比例 |
备注 |
1 |
2000KN.m强夯地基处理 |
3592 |
|
|
2 |
3000KN.m强夯地基处理 |
3905 |
|
|
3 |
4000KN.m强夯地基处理 |
4131 |
|
|
4 |
5000KN.m强夯地基处理 |
4358 |
|
|
5 |
6000KN.m强夯地基处理 |
5044 |
|
|
6 |
6000KN.m强夯置换地基处理 |
5044 |
|
|
7 |
8000KN.m强夯地基处理 |
5950 |
|
|
8 |
8000KN.m强夯置换地基处理 |
5950 |
|
2.8.2计价说明:
招标人雇用作业机具服务完成强夯地基处理、强夯置换地基处理(包含置换填料)、配合强夯检测等工作内容,工作量以完成强夯机具服务额定产量的台班数,经双方签认的《设备机具台班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台班单价为综合台班单价,以强夯机及配套设备租赁单价为依据,包含设备进出场费、设备费、油料费以及操作人员人工费(含食宿费),考虑了设备拆装费、降效费等各项费用。
设备机具服务单位据实签认《设备机具台班签认单》,注明日期、夯击能类型、设备型号、实际完成产量,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逾期未签视为无效。
2.8.3台班量及报价说明:
(1)标段台班量为暂定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签认台班量为准。
(2)投标方需自主填报下浮百分比,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包括不限于设备燃油费、操作人员费用、设备维护保养、设备进出场及场内转运、安防警戒、降效费等完成强夯机具服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4)台班签认以现场完成不低于“单台班额定工作量”为一个有效台班,由作业机具服务单位、招标人根据《每种夯击能级工作量与台班对照表》共同确认,签认《设备机具台班签认单》。
(5)每个标段强夯能级发生变化时以中标人投标台班报价及《每种夯击能级工作量与台班对照表》为依据进行台班签认。
2.8.4费用计价:
机具服务应签认《设备机具台班签认单》,并据实填写《设备运转记录》,提交招标人审核确认。
结算费用=∑(某夯击能台班单价×签认的台班数)
2.9最高限价:下浮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集团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1-4.5条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所投标段对应的自有车辆(设备):应提供能满足本标段雇用机具服务的履带式强夯机并配备夯锤等配套设备,履带式强夯机最低配备规格及数量详见下表:
各标段租用强夯机设备统计表
标段 |
拟租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或 能力 |
拟租数量(台) |
拟租用时间 |
备注 |
标段 一、三、四、六、七 |
履带式强夯机 |
≧70t |
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01日(以业主开工报告为准) |
配套门架、夯锤等机具 |
≧50t |
3 |
||||
≧30t |
3 |
||||
标段二、五 |
履带式强夯机 |
≧50t |
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01日(以业主开工报告为准) |
配套门架、夯锤等机具 |
≧30t |
3 |
说明:
1.履带式强夯机提升能力≥30T以上应能满足2000kN.m-5000kN.m夯击能地基处理,并配备相应能级夯锤及配套设备;
2.履带式强夯机提升能力≥50T以上应能满足6000kN.m夯击能地基处理,并配备门架及相应能级夯锤及配套设备;
3.履带式强夯机提升能力≥70T以上应能满足8000kN.m夯击能地基处理,并配备门架及相应能级夯锤及配套设备;
4.上表中拟租赁的设备数量为最低保障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签认台班工作量为准。
3.6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投标设备必须为投标人名下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制造企业自有的设备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设备合格证)、设备能力证明文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3.7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所有投标设备操作人员(操作人员数量应不少于拟提供的设备数量)须提供相对应设备操作证原件(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提供特种设备操作证原件扫描件;
3.8投标承诺:
3.8.1投标人自有车辆维修厂或与维修厂签订长期协议且服务期限应涵盖本次招标起止日期。
3.8.2在服务过程中本单位雇用的驾驶(操作)人员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并与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保险,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8.3投标人须负责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车辆设备,自行妥善处理设备运行安全、全周期维修保养等相关事宜,并解决操作人员配置、培训及服务安全保障等环节可能出现的全部问题。
3.8.4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如实、及时的反馈已发生的台班工作量,存在虚报、瞒报已发生台班工作量的,招标人有权暂停服务。
3.8.5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
3.8.6如果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以后执行中标报价至招标人所承担工程项目竣工。如果项目正常运行,我方承诺并接受招标人项目部专业管理部门对我方进行考核并执行考核结果。我方同意根据评标结果,按招标人项目部实际服务工作量执行合同标的单价,并接受招标人调整工作区域、工作量的情形。
3.8.7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对设备、操作人员等进行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8.8中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完成设备机具服务,保证按照招标人的计划及要求,提供设备及服务。招标人有权约谈保供不及时的中标人,不具备投标文件所列的保供能力的,因保供不及时给招标人造成影响或被约谈次数达到3次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在总工作量不变的情况下,将剩余工作内容分配给本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单价执行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格,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时,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顺延。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8.9承诺本单位人员工资按时支付。不存在恶意拖欠设备操作人员、司机、配合等人员工资行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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