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公司2025-2026年日常保运及检修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ZY25-SY23-GC007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2025-2026年日常保运及检修施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总预估费用额度为750万元(含税),项目资金来自营业外费用、安全生产费、专项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石化公司2025-2026年日常保运及检修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计划工期范围内大连石化公司(含石油储运公司)范围内的设备维护保运、检维修项目实施,根据不同主体: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公司(含商储)、中国石油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和资金渠道的不同,分别签订相应的合同。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连市、甘井子县(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大连石化公司为2000万吨/年炼量的大型石化企业,拥有蒸馏、催化、重整、加氢、烷基化、酮苯等30余套生产装置,本次招标主要范围为2000万吨/年炼量所配套的公用工程装置和大型储备油库,包括热电、供排水、储运、码头、铁路等单元和区域,同时包含大连石化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办公设施及生活设施,项目施工处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属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风险高的复杂环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由于政策性、生产任务临时性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本招标项目部分内容或整体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提前中止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因此所带来的后续责任,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布的正式书面通知1个月内,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的变更、解除和后续工作。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全公司范围内设备保运、抢修和检维修项目施工,同时包含为完成项目所配套的带压封堵、零星防腐土建、防水绝热、脚手架搭拆等施工,具体施工以计划单为准(本次招标不提供具体计划单)。保运维保范围,主要包括大连石化公司剩余运行公用工程装置、储运罐区和石油储运公司静设备和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同时包含为完成该工作所进行的防水绝热、脚手架搭拆等配合性施工,主要包保区域和设备分布详见附件1。
由于工程抢修、生产应急等需要,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临时性任务安排。大型抢修、消缺等短期需要大量人员机具调遣的项目,人员机具调遣等相关费用执行《2020年大检修定额外费用调整方案》中相关条款,人员、机具数量等据实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本项目预估费用总额。
抢修施工,是指突发性设备设施故障或事故发生后需紧急组织有能力的施工单位,进行消除设备故障、保障民生和消除事故遗留隐患的施工作业。具体施工项目类别划分,以下达的计划单为准,招标人同意按照施工费的130%进行结算。
2.6报价形式:
本项目采用保运施工和检维修项目施工(含抢修)分别下浮报价的方式。
2.6.1保运施工部分按照月度进行结算,计算公式为(单月保运费用=人工综合单价×经甲方核定的保运人数),本部分招标的拦标价为人工综合单价13334元/人·月(含税);检维修(含抢修)等施工项目部分按照定额进行计价。本次报价采用以上两部分分别让幅报价的方式,让幅值的报价单位为百分比,数字部分取小数点后二位,最低下浮幅度0%,其中保运施工部分让幅为对人工综合单价的让幅,检维修(含抢修)部分让幅为对定额(含中石油、辽宁省等所有定额)综合费率的整体让幅(由于项目中不同工程类别费率有所不同,本次只报整体费率下浮幅度)。
2.6.2保运施工费用包含为完成保运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经营和后勤人员、监护人等所有项目正常运营费用,机具使用、低值易耗材料等费用,50T以上(含50T)吊车,8 T以上(含8T)运输车辆的大型机具使用费不包含在保运费中,以实际签证进行结算。施工主材由甲方提供。包保范围详见附件1,低值易耗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附件3。保运单位的保运管理、技术人员及其他工种(含普工)的人数要求必须按照如下表格要求配置最低人数,超出部分人数不另行计价结算。
维保管理及技术人员配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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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务 |
最低人数 |
1 |
项目经理 |
1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3 |
质量负责人 |
1 |
4 |
安全负责人(可兼任) |
1(可由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兼任) |
5 |
静设备技术员 |
3 |
6 |
安全员 |
2 |
管理人员小计 |
8 |
|
7 |
班长 |
2 |
8 |
电/气焊工 |
2 |
9 |
管工 |
2 |
10 |
铆工 |
2 |
11 |
起重工 |
2 |
技术人员小计 |
10 |
|
13 |
其他工种和普工 |
12 |
最低人数总计 |
30 |
2.6.3投标人需承诺保运人员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各时间阶段保运人数预估如下:
本部各时段保运设备数量及最低保运人数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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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运时段 |
保运设备数量 |
占比 |
保运管线数量 |
占比 |
总数量 |
总占比 |
最低保运人数测算 |
2025年9月1日 -9月30日 |
605 |
100% |
486 |
100% |
1091 |
100% |
16(2管理+6技工+8普工) |
2025年10月1日-12月31日 |
297 |
49.09% |
280 |
57.60% |
577 |
53% |
10(2管理+4技工+4普工) |
2026年1月1日 -6月30日 |
235 |
38.84% |
211 |
43.42% |
446 |
41% |
8 (2管理+4技工+2普工) |
2026年7月1日 后 |
预计本部保运工作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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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储运公司各时段保运设备数量及最低保运人数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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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运时段 |
保运设备数量 |
保运管线数量 |
总数量 |
最低保运人数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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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832 |
33 |
865 |
14(6管理+4技工+4普工)。其中包含项目组管理层4人常驻。 根据国储和商储设备数量比例,国储部分保运人数按照8人计算,商储部分按照6人计算,两部分人员合并办公,接受招标人统一调遣安排。 |
注:具体设备类型和数量、保运时限说明、保运人员策划明细详见附件1中表格所示。
2.6.4安全生产费按中石油集团公司现行规定执行,不参与竞价。
2.7 最高招标限价:保运部分最高招标限价为:人工综合单价13334元/人·月(含税)。
检维修费执行经过大连石化公司审定的拦标费率:安装费率控制在112%以内,土建费率控制在24%以内。
2.8付款条件:无预付款,保运费按月支付,检维修施工费用在项目完工后,满足本招标方案中4.1条款中验收标准,投用正常满足要求90天内支付97%检修费,待质保期1年期满后,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质保金。上述款项付款均需执行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且需按甲方规定完成相关审批。
2.9技术标准和要求:
需投标人作出的书面承诺:
(1)本招标项目施工应按照《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1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LT5210.1-2012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 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等国家和行业内标准进行,同时应按照大连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设备、管道绝热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T3010、《QG/DSH 12.02-2023/XG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QG/DSH 12.15-2022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QG/DSH 12.20-2022/XG5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大连石化公司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质量管控和竣工验收。对违反以上规定要求的,接受招标人按照相应标准条款进行的一切处罚。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大连设有固定的检维修场所,正常检维修项目在24小时内开展施工,抢修项目不过夜(满足不了安全作业除外),接到抢修指令后施工人员和机具能够30分钟内到达现场,需要编制施工方案的抢修项目技术人员同步到位。因抢修质量不合格,导致重复抢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由投标人承担。如签订合同前无法实现承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具体工作量和技术要求以相关计划单为准。施工主材甲供,投标人负责现场施工,所用机具、设备、人员、自采材料均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自供。投标人自采材料涉及到的废油桶等包装物由投标人自行处置。
(4)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如确需分包,需要在项目实施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承诺遵守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有关工程分包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违反约定,出现转包、违法和违规分包、挂靠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按含税合同价款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负责继续赔偿。
(5)承诺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自觉履行按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义务,接受招标人和上级部门的监管,且在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6)严禁投标人人员在企业厂区内居住。投标人所进行的预制等施工作业,应在其自己的经营场所内进行。投标人作业人员只能在招标人划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或场所。投标人在生产区域内安排临时作业棚、休息室、办公室、搅拌站、预制场地等,所有布置必须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设置防护措施、警示标志等。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正在实施的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派驻至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要保证稳定,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将以上类别的派驻人员名单备案至招标人处,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工人,技术管理人员的更换(非发包方原因及特殊原因)不能大于3人。
(8)投标人应按照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QG/DSH15.30)、《工程预(结)算审计管理规定》(QG/DSH25.11),积极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3.2资质要求: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并且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查询验证的,否则视为无效)。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提供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等。(需提供相应复印件)。
投标人需具有GC1类压力管道安装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投标人需在中石油承包商库内且状态正常(以开标当日中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于2022年以后新成立公司,要求提供自成立之日起有效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业绩要求: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2 项不低于1年期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保运或检维修施工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不包含合同类型为土建、防水、防腐等专业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的扫描件,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单个合同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 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保运或检维修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不包含合同类型为土建、防水、防腐等专业施工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经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7机械设备、劳保防护等要求:
投标人需配备挖掘机、吊车、发电机、风镐、液压扳手等机具,自行准备劳保服装、报警器、空呼等劳保用品,以能够满足保运、检维修(含抢修)作业等需要。投标人需提供上述各类机具设备资产的自有证明(发票、入库单或承诺书等),或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组管理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关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6个月内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专职质量负责人等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副高 级及以上职称,质量负责人、技术员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要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企业的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其中之一,具体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明类型为准。
3.8.5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技术等级证书,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炼化装置技术工作经验;特殊工种人员(如电焊工、起重工等)还需持有相关管理部门发放的相应特殊工种证书;招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维护维修任务所需的、完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各项措施,并且在其商务报价中包含各项措施费用,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维护维修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
(2)在大连石化公司厂区附近5公里范围内设置检修基地;
(3)按照招标人的HSE 要求,配备员工和物资进出厂的交通工具;
(4)按照发包方的HSE 要求,为承包商员工配置劳保用具、购买保险;
(5)完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它措施;
3.8.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方必须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尤其是技术工人,技术管理人员的更换(非发包方原因及特殊原因)不能大于3人,如人员未经发包方同意离开将按违约处理。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一般B级及 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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