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RT2025-DL-009
项目名称:镇安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9,623.3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99,623.3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9,623.3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599623.36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9,623.3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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