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咸丰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供应商项目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62025010004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5-00493
3、项目名称:2025年咸丰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供应商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617.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8617.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所需食材及配送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米、面、油;肉类(冷鲜肉及冷冻类);蔬菜及农副产品类、干货、调料、副食;牛奶、奶粉类。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所需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供应商考虑其因素,确保所需食材供应及配送有保障。(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预算金额:合计约8617万元/年。以学校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第一包:米面油类。总价估算约1369万元/年。以学校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第二包:冷鲜肉及冷冻类。总价估算约3184万元/年。以学校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第三包:蔬菜及农副产品类。总价估算约3477万元/年。以学校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第四包:牛奶、奶粉类。总价估算约587万元/年。以学校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框架服务期限为二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采购合同,直至服务期满,合同履行期不允许转包、分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第一包:米面油类。供应商属于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属于经销商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6.2第二包:冷鲜肉及冷冻类。供应商属于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属于经销商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6.3第三包:蔬菜及农副产品类。供应商属于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属于经销商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4第四包:牛奶、奶粉类。供应商属于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供应商属于经销商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和针对本项目授权经销《中国学生饮用奶》的授权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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