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81-JXCG-G2025-0051 项目名称:江阴市2025年度补充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0万元;采购包2:85.000000万元;采购包3: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阴市2025年度补充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主要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澄农发〔2025〕12号)、《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及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南(试行)》(苏农建〔2023〕1号)等文件要求,拟采购具有相关业务能力的单位对2025年度江阴市耕地集中连片整治方案中拟开垦为耕地的部分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确保本市新增耕地质量和粮食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可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采购包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