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YCS-G2025-0008 项目名称:南京市部分普通国省道交通点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7.06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南京市部分普通国省道交通点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