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二标段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海政务办投[2026]9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泓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连云港泓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二标段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博凯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六个住宅小区的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规模基于满足各小区最终用电需求,其供电负荷分别为:盐河上院小区约7412千瓦、新海天成花园小区约4162千瓦、星海书苑小区约7357千瓦、九月府小区约15090千瓦、璟悦书苑小区约7695千瓦、苍梧玉苑小区约13157千瓦。包括所有高压电缆线路、电缆通道、环网柜等设施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负责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确保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实现正式通电。
2.1.3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7397.4 万元。
其中:(1)勘察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 172.74 万元;(2)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 7124.66万元;(3)暂列金额 10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 年 04 月 1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 05 月 1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 10 月 06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具体为:
2.1.5.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符合当地消防、供电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2.1.5.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并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存档要求。
2.1.5.3.本工程设备材料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设备工艺及技术参数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满足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前期勘察、生产工艺设计、完成满足施工所需的全部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服务、设计交底、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及竣工验收配合、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配合质量缺陷期内的处理等后续服务,确保各阶段设计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同时负责配合范围外与本工程相关的附属工程的设计并配合建设方施工期相关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
2.2.2施工范围:负责本工程全部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合同、发包人要求等范围内的电力接入工程、配套工程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含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满足项目使用方使用功能的要求,红线路径地上附着物清理及修复,包括绿化及铺装及沿线临时施工用地申请,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2.2.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及公共设备采购安装等的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达到竣工备案、交付验收标准及业主相关要求。
2.2.4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5配合服务:规划许可办理,沿线管线施工保护,配合移交供电、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投标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白蚁防治等;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通信通网、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除精保洁、环境检测、档案整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不限于档案整理移交费、所有材料检测费用和与本项目相关的保险等),最终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供电部门送电要求,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全过程、包手续办理、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相关主管部门、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3其他要求: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或不确定因素暂停(非承包人原因)或停止实施的,合同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换证,换证后资质等级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版本。
(3)其他要求: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建造师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行业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时间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如为设计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投资额为准;
(6)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7)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其他: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25〕12号、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申请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申请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
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申请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此项);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5 年 08月至 2026 年0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
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总承包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B 类证仅建造师提供此项)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8、类似业绩;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
注:(1)同时以上所有材料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者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参与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若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得分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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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分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2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8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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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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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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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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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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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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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机电安装工程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值第二阶段评审时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B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机电安装工程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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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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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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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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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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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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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偏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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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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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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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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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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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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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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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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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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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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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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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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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15-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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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管理方案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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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页数要求10-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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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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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10-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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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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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8-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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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的重点难点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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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15-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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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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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页数要求8-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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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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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页数要求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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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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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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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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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共2道题目,每题1分,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1)答辩前,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宣布查验结果,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答辩。(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于开标当日14时00分之前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开标室请至二楼查询)签到),答辩时长:30分钟。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准时参与答辩的,则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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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不得超过上述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扣0.0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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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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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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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本项目人员中(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名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拟派本项目人员中(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2)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资料。同一人员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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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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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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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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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得1分(如承担过单个类似工程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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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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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得1分(如承担过单个类似工程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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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时间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如为设计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投资额为准。
(6)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7)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8)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9)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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