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新峰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同新峰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以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大同新峰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青审批建【2025】第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审批建【2025】第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瑞远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凤凰东七路以西、大同路以北
2.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为29452.57 m² (44.1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7337.34 m²,容积率 2.79,绿地率 35%,总户数704套,非机动车位821个,机动车位846个。
2.3 招标范围:该项目整个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4 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7招标人说明:招标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代建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3月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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