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人为泰山地勘集团地矿公司(简称地矿公司)。(地矿公司原隶属于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能源集团《地勘资源整合实施方案》要求,后将地矿公司划转至山东能源集团泰山地勘集团。整合期间,为确保业务正常开展,现阶段地矿公司仍使用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对外业务。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1)营盘壕煤矿在2104工作面较大富水区域施工定向钻孔,计划进尺约为1500m。包括钻机设备安装、撤出、造孔、下套管、安装闸阀、压力表、流量计等。(2)营盘壕煤矿在2202工作面辅运顺槽施工定向钻孔工程,计划工程量约为1000m。包括钻机设备安装、撤出、造孔、下套管、安装闸阀、压力表、流量表等。
1.2实施地点:营盘壕煤矿,采购人指定地点。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具备开工条件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报价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265万元 (含税,税率9%,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1.5结算付款方式:根据业主到款情况同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业主的付款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合格发票支付结算总价款的97%,结算总价款的3%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无息返还)。乙方向甲方开具与结算总价金额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具体按国家税收政策执行。若乙方开具的发票税金不符,则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未达到要求税率的剩余税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甲方付款至结算款的97%,结算款的3%留作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若无工程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无息)。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100%合同结算总额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等额收据。 付款方式:汇款、银行承兑。
1.6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工程质量合格,满足技术要求规定。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施工经验。
2.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施工经验。
2.4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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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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