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什邡市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深度污染治理项目(穿心店什化及蓥峰磷石膏堆场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什邡市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深度污染治理项目(穿心店什化及蓥峰磷石膏堆场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什发改环资【2024】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什发改环资【202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什邡市蓥华镇。
2.2 建设规模: 穿心店什化及蓥峰磷石膏堆场总计约1152万吨磷石膏,其中什化磷石膏堆场约300万吨,蓥峰磷石膏堆场约852万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为 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投资额:标段投资额33169116.31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类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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