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渠县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渠县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渠县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渠县水务局关于对渠县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概算的批复、渠水务[2025]3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渠县水土保持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渠县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渠水务[2025]34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渠县临巴镇文星村、合力镇双土社区、拱市乡拱市社区、河坝村、青龙镇三堰村、定远镇四合村、临巴镇宕渠社区、龙潭社区等。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实施渠县定远镇四合村、临巴镇文星村、合力镇双土社区等地饮水工程建设。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限定在3年以内)
3.3业绩要求:近 / 年(一般限定3-5年, 年 月 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不少于 0 个(0至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注:《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评审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不超过3个符合一定指标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要求仅限于工程规模、总投资等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控制在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指标的2/3以内。)
3.4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等级)技术职称。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名,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7其他主要人员: / 。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资格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8本次招标 口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口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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