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5]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5]18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至县东山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在八角庙水库、棉花沟水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标识牌49块、隔离网7500米、电子围栏9105米、防撞护栏3795米,利用水库管理站现有空置站房储备应急物资。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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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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