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卫生健康产教融创园-康养能力培育中心项目B座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卫生健康产教融创园-康养能力培育中心项目B座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宁夏卫生健康产教融创园-康养能力培育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5]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康养能力培育中心 B 座:建筑面积 12200 平方米, 建筑高度 19.05 米,首层设置 5 个出入口,每层设置 4 部楼梯、 2 部电梯。功能局部:一层层高 5.1 米,建筑面积 3600 平方米,布置阅览室、电子阅览区中药材展示馆、开架书库、闭架书库、值班室、公共卫生间、设备间、楼电梯间等;二层层高 4.2 米,建筑面积 3281 平方米,布置实训室 10 间、教研室、研讨室、公共卫生间、设备间、楼电梯间等;三层层高 4.2 米,建筑面积 2778平方米,布置实训室 8 间、研讨空间、实训空间、教研室、研讨室、公共卫生间、设备间、楼电梯间等;四层层高 4.2 米,建筑面积 2541 平方米,布置实训室 8 间、研讨空间、实训空间、教研室、研讨室、公共卫生间、设备间、楼电梯间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光大道以北,学院路以东,隆湖公路以西,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内
2.3计划工期:24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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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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