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500万元(全部用于工程费用),县财政配套资金8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永宁县下辖的5个乡镇的11个行政村,涉及望远镇政权村、永清村、上河村、政台村、长湖村、板桥村;胜利乡园林村、烽火村;李俊镇宁化村;杨和镇旺全村;闽宁镇福宁村。
2.2建设规模:主要实施11个村的基础设施提档与产业配套升级(直接受益人口33126人),主要内容包括敷设污水管网、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硬化村庄道路、安装公共照明设施、改造排水沟渠、建设公共绿地、配套名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农村电商服务设施等。
2.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8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2.4招标范围:永宁县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总平面规划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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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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