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新城雅居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蓬溪县新城雅居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蓬溪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 【2512-510921-99-01-997024】FGQB-14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共绘新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共绘新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蓬溪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2-510921-99-01-997024】FGQB-14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溪县新建街39号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 4687.65㎡,总建筑面积 12294.98㎡,主要包含住宅用房、配套用房、设备用房以及室外综合管网和配套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安装。
2.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须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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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