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能源成都厚全生态农业公司1.85MW分布式光伏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新能源成都厚全生态农业公司1.85MW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7-510185-04-01-965584】FGQB-072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7-510185-04-01-965584】FGQB-072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云龙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利用成都厚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云龙镇蛋鸡饲养场、有机肥厂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规模预估直流侧约2.0979MWp,交流侧约1.85MW,属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共电网电压等级为35kV),拟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并网电压等级为 0.4kV。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项目安装工程;“四可”系统安装(可观、可测、可控、可调);项目调试、试验、并网验收、竣工验收、项目交付、人员培训、质量保证等,即交钥匙工程。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3.1负责协调业主(不限于户主)、电网公司、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并附带专家意见及各类支持性文件。中标人在进场前需取得业主(不限于户主)许可,开工建设前取得电网接入意见或方案批复。
2.3.2光伏电站工程勘察(包括对企业原配电设施合规性的勘察,项目可利用屋顶区域的踏勘、复核、接入点的踏勘、规划等;屋顶载荷校验报告、电力系统的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设计(施工图设计、“四可”系统设计、竣工图出版整理及接入系统设计),现场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设计须得到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2.3.3按国家或者行业相关要求应由EPC承包方完成的项目所需要的合规合法性文件或者许可的办理。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凡因上述手续不完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进行全部赔偿。
2.3.4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监造、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质保、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所有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需得到业主同意后实施。
2.3.5光伏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固定装置、钢结构、逆变器、汇流箱、线缆、配电装置、通讯系统、防水工程、除锈、防腐、组件清洗系统、检查通道及作业平台、安全围栏、“四可”系统安装建设及屋顶原设备实施的拆除和恢复);设备改造(含SVG等设备采购、安装含开关柜等设备招标、安装,当电能质量、功率因素不满足供电公司及业主考核要求时,以及在并网接入时供电公司提出业主原配电设施需要加装或改造某种设备时);接入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并网柜、通讯系统、电缆等满足电网要求的所有工作);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单体调试、整套启动、并网试验)、并网验收及配合整套启动、监控系统安装(含宽带网络的办理)、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消防和防雷工程验收;电站性能试验;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售后服务、项目质量保证以及施工完毕后场地清理等所有阶段的工作。
2.3.6投标人负责工程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过程监测。
2.3.7对承包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本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
2.3.8本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承包范围。
2.3.9完成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及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完成消防、质检、并网、安全竣工验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档案管理等,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主要活动、重大事件、隐蔽工程、重要成果等声影像资料管理的记录、收集,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资料;负责组织所有总承包范围内参建单位的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
2.3.10竣工验收通过后,因中标人造成的任何缺陷,在质保期内由中标人完成修补。
2.3.11虚拟电厂接入、电网接入
包括编制电网接入系统方案、取得电网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书,接入方式以电网接入系统批复为准,协助完成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虚拟电厂接入;负责完成电网并网验收;负责相关并网手续的办理,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中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负责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2.3.12质保期内的服务。
项目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质保两年内的消耗品;缺陷处理及问题设备材料更换,验收整改等其他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2.3.13 其他
配合完成合同结算、配合招标人上级单位结算审计、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完成工程总结所涉及的所有工作。
2.4 计划周期:90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工期、调试等所有工作)。
2.5 质量目标: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供电部门并网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3.1.2须为:
(1)□勘察资质: /
(2)☑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
(3)☑施工资质: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②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须为注册在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须为注册在施工单位人员)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4财务要求:●近2年(2023-2024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2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勘察资质单位: / 。
(2)☑设计资质单位: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个单体容量1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集中式或分布式均可)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施工资质单位: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个单体容量1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集中式或分布式均可)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权向市新能源公司纪检监察部提出质疑。质疑人为联合体单位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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