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东区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攀枝花市林业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攀发改农经〔2024〕11 号;攀枝花市林业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投资计划的通知、攀林发〔2025〕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攀枝花市林业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发改农经〔2024〕11 号、攀林发〔2025〕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攀枝花市渡口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拟实施森林生态保护与修复1581.7亩及其配套设施:人工造乔木林1581.7亩;配套设施:新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蓄水池)13处,作业便道25千米(本标段规模最终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总投资为:46851万元;东区标段投资额约为727万元,本标段工程费为621.383165万元;
2.4计划工期:工期1186天(其中施工90天,管护期1096天);管护期可使用已完成的灌溉系统。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含工程设计变更;引用的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和标准设计图集等)和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东区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营林造林或植被恢复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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