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1-510181-04-01-222442】FGQB-00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恒耀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恒耀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1-510181-04-01-222442】FGQB-00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街道新联社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都江堰市幸福街道新联社区,占地面积约45亩,计划新建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0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600平方米,同时对周边道路及绿地等进行提档升级。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暂定5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终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下发进场通知之日起,至委托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2.5 招标范围:委托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及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阶段: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核,处理工程暂停、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争议等事宜,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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