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新材料公司齐翔腾达安全阀校验、修理入围项目
1.2项目编号:SNFZ-XCLGS-T0500002447
1.3采购范围及要求;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及总部办公楼,约计3158台安全阀,校验、修理。采购人不承诺中标人校验、修理最低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数量变化不履行相关义务。
确定2名供应商入围,第一名承担总工作量的60%,负责化工二厂、化工三厂、化工五厂、化工七厂、化工八厂、化工九厂、储运厂(老区、北区)等齐翔腾达新区工业园北区及老区范围的安全阀校验、修理;第二名承担总工作量的40%,负责热电厂、供排水厂、储运厂(南区)、化工一厂、化工六厂等齐翔腾达新区工业园南区及城区办公楼范围的安全阀校验、修理。
1.4服务期限及要求:1年,
1.5实施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质量标准/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1.7 此项目最高限价金额:66万元(含税6%);
1.8结算付款方式:
预算金额仅供采购谈判参考使用,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工作数量。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结算价格=各类维修单价×各类实际维修数量。
报价需报单价、总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金、服务费、往返交通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8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付款方式:每6个月对合同中施工量进行统计,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工作量确认单,按照实际施工的数量所产生的费用为准结算。付款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相关材料后挂账付款,银行承兑。
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采购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代码:FD1、FD2且在有效期内;
2.3人员要求:维修、校验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各项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随时提供日常或紧急维修,遇到紧急施工能够快速相应到达现场开展维修服务,进入采购人厂区服务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
2.4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3份自2023年1月1日(按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完成服务业绩,业绩证明应包括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等;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22: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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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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