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南湖农贸市场改建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南湖农贸市场改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11-512022-04-01-257655】FGQB-099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兴恒农贸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融资,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73%:27% ,招标人为 乐至县兴恒农贸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11-512022-04-01-257655】FGQB-099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南湖农贸市场。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3979 平米,改建 1、2、3 层,建筑面积合计 4914.96 平米。改建范围涉及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
2.3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7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1 设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 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深化设计服务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 设计工作。
2.4.2 施工: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完成本项目合同、清单及过审 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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