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低碳生活”综合能源港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市东坡区“低碳生活”综合能源港项目已由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5-511402-04-01-272554】FGQB-03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东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东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5-511402-04-01-272554】FGQB-0355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工业大道)。
2.3 总投资:11329.34万元(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5014382.31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支持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2)施工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4)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本标段否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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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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