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油市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青莲镇产业环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油市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油市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10-510781-04-01-940250】FGQB-13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绵阳市交通运输局、江油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江油市八青路彭家碾至青莲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批复 绵交批复【2025】39号、关于江油市安梓路安州界至九岭场镇段幸福美丽乡村路(青莲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批复江交建【2025】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油星乙青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油星乙青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油市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0-510781-04-01-940250】FGQB-13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油市青莲镇。
2.2 项目规模:(1)江油市八青路彭家碾至青莲段幸福美丽乡村路:路线起于彭家碾,止于法华寺大桥,路线全长6.695公里,四级公路(Ⅰ类),沥青混凝土路面。(2)江油市安梓路安州界至九岭场镇段幸福美丽乡村路(青莲段):路线起于彭家碾,止于G247九岭场镇路口,路线全长7.368公里,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标段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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