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天府中药城创新港基础配套工程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天府中药城创新港基础配套工程设计 / 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立项【2025】第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可研【2025】第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州市致和街道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彭州市天府中药城创新港基础配套工程包含两条道路,分别为新成彭路和清泉路,规划总长度624.48m,其中,新成彭路(三环路-清泉路)段323m,道路红线宽度24m,道路北侧公园绿地6517.32m²,清泉路301.48m,道路红线宽度16m。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投资估算工程费用为5776.58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各类专项及所有的深化设计、BIM 设计),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等工作,包含设计文件涉及的专家论证或评审。
2.4 服务周期:共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须为本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建安工程费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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